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的背景资料

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的背景资料

  • 中国政府在过去25年的时间里,通过鼓励经济振兴计划已经帮助4000万人口脱离贫困,这些措施集中在中国东南部地区。2008年8月,世界银行重新定义了人口贫困线。依照这个新的标准,据世行测算,中国目前仍有将近2070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之下。
  • 由于中国采取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战略,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加大。在沿海地区不断积累财富的同时,中国的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于历史上交通不便的西部各省份。然而,随着沿海地区生产成本的上升,中国的企业家已经将他们的眼光投向中西部,以寻求节约成本。这一变化的产生,还得力于过去5年中中西部地区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
  • 至少有2280万农村居民尚不能得到金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计划是一项旨在改善农业经营并且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全国性规划。在该计划中,努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工作已经被提上日程,
  • 中国人的传统文化鼓励储蓄,这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潜在存款。但是,这些资金的绝大部分仍然是贷放给了城市中的企业,小企业无法从中得到贷款。
  • 在过去的20年里,无论是相比于印度、孟加拉国,还是相对于本国的小额信贷需求而言,中国的小额信贷发展都显得非常缓慢并且分布分散。可见,小额信贷产业在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
  • 小额信贷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被禁止扩大资金来源。大部分小规模的小额信贷组织(拥有大约3000户顾客)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由UND、UNICEF等国际组织发起设立的。到目前为止这些组织中很多已经被政府接管,独立于原来的发起机构了。但是,他们还是希望能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并且被允许进行投融资活动。
  • 商业小额信贷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可以发放贷款,但是不能吸收存款。所以,这些机构只能依靠外部融资来维持其在这个信贷紧缺的市场中的成长。眼下中国经济中流动性过剩,政府并不愿意看到地方审批新的外国信贷。.
  • 监管约束和市场进入壁垒意味着现存的小额信贷机构必须寻求转型,成为合规的金融机构。2006年之后,这样一个转型机制就在中国银监会的监管下出现了。

一种解决途径是,有经验的小规模小贷款机构与合规的银行进行合作。这些新的合作伙伴可能是希望进入农村市场和小额信贷市场的银行、管理良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 1989年,在一个为了提高妇女经济权利的综合项目中,陕西省妇联建立了第一个信贷项目。
  •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农村发展研究所开始了中国第一个独立的小额信贷项目,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实验性质,得到了包括福特基金会在内的一些国际资金的支持,其小额信贷建立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
  • 1995年,联合国的机构开始将其主要资金用于中国的类政府性质小额信贷项目。其他的一些国际机构,包括一些双边和多边的捐助方和国际NGOs,也开始开展他们自己的项目。
  • 1998年,中国政府尤其是其各地的扶贫办发现,许多先驱性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卓有成效。于是决定采用小额信贷作为其扶贫的主要工具,针对某些需要帮助的人群。政府长年资助的借贷项目从名义上开始转型为小额信贷机制。财政部则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向需要扶贫的人群输送资金,并由各地扶贫办管理这些资金。事后发现,这样做的效果不佳,贫困的农户将这些资金当做国家的捐助而并非贷款。
  • 2000年,在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资助下,全国妇联启动了第一个城市小额信贷项目,此项目着力于解决当时国企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等一系列问题。
  • 2001年,由于政府的小额信贷项目三年以来的实施效果不佳,财政部决定撤销这些项目,扶贫办也不再被允许直接发放小额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继续处置不良贷款及一些拖延的政策性贷款。
  • 2003年,中国政府新的领导班子将农村发展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首要问题 ,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施了一系列金融及体制上的改革。同时,在试点领域内,利率政策亦有所放松。政府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全国各地实施小额信贷,然而这些贷款并不以赢利性和商业性为目标。
  • 2004年,中国政府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试点扩大至全国大多数省份,但许多试点仍有大量不良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认真研究:如何为中国的小额信贷营造合适的政策环境。
  •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在全国选定的某些省份实施商业性的有限责任制借贷公司试点。
  • 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了对于建立村镇银行的一系列新的指导准则。
  • 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申了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措施,与此同时还指出由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转型的可能性。